芜湖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流程
时间:2019/11/6 22:37:00 来源:
一、办理流程:
1、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,应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》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及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常驻地的社区(乡镇)办理失业登记;未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,还应携带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二寸免冠照片二张,同时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。
2、失业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的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》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二面复印),自终止(解除)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,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(每月1—25工作日),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,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。
二、申请材料:
身份证 电子件原件一份 复印件一份
三、办理条件:
1、被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前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;
2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3、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四、办理地址:
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c2座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楼
五、办理时间:工作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六、咨询电话:0553-3991283
七、承诺结办时限:1个工作日
八、办理费用:免费
小编提醒:微信关注【芜湖】,回复关键词【失业】,即可获得失业证办理指南,失业证补办指南,失业证用途,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形,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,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,各种申报情形办理材料一览。



1、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,应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》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及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常驻地的社区(乡镇)办理失业登记;未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,还应携带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二寸免冠照片二张,同时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。
2、失业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的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》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二面复印),自终止(解除)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,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(每月1—25工作日),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,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。
二、申请材料:
身份证 电子件原件一份 复印件一份
三、办理条件:
1、被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前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;
2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3、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四、办理地址:
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c2座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楼
五、办理时间:工作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六、咨询电话:0553-3991283
七、承诺结办时限:1个工作日
八、办理费用:免费
小编提醒:微信关注【芜湖】,回复关键词【失业】,即可获得失业证办理指南,失业证补办指南,失业证用途,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形,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,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,各种申报情形办理材料一览。




删除操作
确认删除此条评论?
删除
取消
发表评论成功!
评论 共0条评论
全部评论(0)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~
点击加载更多